战区是我国各战略区域内最高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履行联合作战指挥职能,战时负责领导和指挥本战略区和战略方向的一切武装力量,平时领导和指导本辖区内各军兵种协同作战的指挥和所属部队的军事训练、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领导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战场建设。
2016年2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成立大会在北京八一大楼隆重举行。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东部战区、南部战区、西部战区、北部战区、中部战区授予军旗并发布训令,指出五大战区的建立是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而作出的战略决策,强调五大战区的建立是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的标志性举措,是构建我军联合作战体系的历史性进展,是确保我军能打仗、打胜仗的重要保障,对维护我国领土、领空、领海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东部战区。东部战区的辖区司令部驻南京,陆军机关驻福州。下辖领导和指挥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区域内的武装力量。
2.南部战区。南部战区的辖区司令部驻广州,陆军机关驻南宁。下辖领导和指挥广东、广西、海南、云南、湖南、贵州及香港、澳门区域内的武装力量。
3.西部战区。西部战区的辖区司令部驻成都,陆军机关驻兰州。下辖领导和指挥四川、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区域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4.北部战区。北部战区的辖区司令部驻沈阳,陆军机关驻济南。下辖领导和指挥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和山东区域的武装力量。
5.中部战区。中部战区的辖区司令部驻北京,陆军机关驻石家庄。下辖领导和指挥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陕西、湖北区域内的武装力量。
(来源:州委国防教育办)
(编辑:董飞 排版:冯鹤 责编: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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