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近日,砚山县人民政府授予勇救落水儿童的王正云“砚山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1年10月15日,砚山县公安局者腊派出所接乡综治办电话报警称:布那行政村黑布那村小组村民王正云勇救1名落水儿童,请组织警力调查核实情况。
者腊乡布那村坝塘
经走访调查,民警了解到,被救儿童是布那小学五年级学生小红(化名),家住布那行政村六莫菲村。10月12日17时许,小红因身体不适由爷爷带至布那街卫生室购买药物,后爷爷有事回家,小红独自一人从布那街返回布那小学。行至布那小学附近坝塘时,拿在手中的红领巾被风吹落至坝塘水面,在打捞红领巾时,小红不小心踩到青苔滑落跌入坝塘。由于不会游泳,小红只能在水中挣扎,随着不断挣扎反而越远离岸边。
小红踩滑跌入坝塘位置
当天,正在家中吃饭的王洪艳因孩子哭闹,从家中出来哄孩子。走到家门口时看见一孩子在坝塘里挣扎,王洪艳急忙大声呼喊父亲王正云救人。王正云听见后快速跑到孩子落水附近,边跑边脱外衣。因情况紧急,王正云在未脱完衣服、裤子,手机也未拿出的情况下跳入水中救人。此时,落水的小红已体力不支,身体正在下沉,仅剩头发漂浮在水面,距离岸边大概5米。
当时天气阴沉,气温较低,坝塘水深约4米,落水孩子生命处于极度危险中。王正云跳入水中后,快速游到孩子身边,摸索到正在往下沉的小红后,将其带出坝塘。随后,王正云等人对落水孩子进行抢救,吐出呛入的水后,小红恢复神志。王洪艳问清小红家人电话后,告知其家人将其接走。
小红溺水时被救位置
王正云
危急时刻,王正云不顾水深寒冻及自身安危,毫不犹豫跳入水中救人,挽救了一条鲜活的生命。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倡导见义勇为的精神,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砚山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王正云“砚山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10000元。
(砚山融媒:杨发磊)
(编辑:陈慧 排版:尹颖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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