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9月28日,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印发了《州级部门(单位)支持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168家州级部门(单位)具体挂钩到社区,全力支持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015年以来,文山市获得第五届、第六届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近5年来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创建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发动州级部门(单位)支持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旨在以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州、市联动为重点,整合州、市两级力量,明确州、市职责,努力形成州、市共创共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联动机制,推动联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提升文山市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确保2019年度测评争先进位,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主要任务
州级主要职能部门(单位)任务
州委宣传部:指导和督促州级新闻单位强化文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工作,提升创建社会知晓率,营造创建良好舆论氛围。
州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和支持文山市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州市场监管局:指导和支持文山市做好超市、商家、农贸市场"脏乱差"整治及公益广告宣传设置等工作。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和支持文山市抓好建筑围挡、公园和全市城区范围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城市及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州民政局:指导各级各部门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加大志愿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跨系统共享应用力度。建立健全志愿者团体、志愿者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做好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安排、情况统计等工作,确保达到注册志愿者人数比例占建成区常住人口大于20%,参加活动人数占注册总数比例大于80%的要求。协调指导市级民政等部门在城区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且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州教育体育局:协调指导市级教育体育部门及相关部门依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并做好体育设施建设和全民健身活动等相关工作。
州水务局:指导和支持文山市抓好盘龙河道城区段的清理整治及沿河河岸宣传设施提升等工作。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指导和支持文山市抓好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和交通设施宣传展板设置工作。
团州委:指导和支持文山市开展好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州级新闻单位:充分利用所属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开设"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栏,广泛宣传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动态和工作要求,对不文明行为、工作任务未落实等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形成宣传合力,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市民认可度。
州级其他部门(单位)任务
1.认真组织开展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宣传及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了解掌握创建指标要求,形成创建工作合力,有效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创建文明单位相结合,发挥文明讲堂作用,融合文明城市创建知识,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知行合一。
3.在单位外设置固定美观与环境相融合的宣传栏,单位内应用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墙报等载体,积极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氛围。
4.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积极支持、指导、配合、参与对口市属部门联合开展共商共议、共创共建,按照文山市创建工作安排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各项活动。
5.在单位(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制作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美观大方的固定展板,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山城市精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民道德建设、移风易俗、文明礼仪和关注未成年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组织所属行业、企事业单位做好氛围营造,制作公益广告(布标横幅除外),实现管辖区域、行业公益广告覆盖率达100%。
6.组织本单位和下属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志愿者注册登记要求,积极做好志愿者队伍、人员登记,注册率达90%以上;每个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每年不少于35小时。
7.服从文山市街道和社区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支持和参与社区创建工作,认真听取街道、社区需求和工作安排,发挥单位在智力、人力、财力等方面优势,帮助社区、小区建设宣传设施,协同街道和社区打造有序、和谐、卫生、美丽的文明小区,确保本单位挂钩网格区域的小区实现80%的小区创成文明小区。帮助所挂钩网格社区开展环境整治和公益广告覆盖等工作。
8.参与做好实地测评和问卷调查的迎检准备,确保年度测评和届末测评取得好成绩。
附件:州级部门(单位)支持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分工表
(州委办)
编辑:侯佑琴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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