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12月19日,砚山县强制执行了首例“起棺火化”案件,动真格、重拳出击执行殡葬改革。
12月13日,砚山县八嘎乡八嘎村委会先嘎村小组熊某因病去世,其家属第二天偷偷将尸体运到村里的一山坡上土葬。得知情况后,村干部积极向八嘎乡党委政府报告,政府随即组织人员到熊某家了解情况,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并对其家属进行殡葬改革工作政策宣传,积极动员熊某家属执行殡葬改革政策。
通过八嘎乡党委政府工作人员三番五次的上门做思想工作,最终家属同意了“开棺取尸”。在征得死者家属同意后,砚山县随即启动了强制执行殡葬改革应急预案,于12月19日上午,联合砚山县民政局、县殡葬改革执法大队、八嘎乡党委政府、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分成现场指挥组、思想稳定工作组、道路交通保通组、现场秩序维护组、信访维稳组、医疗救助组等八个小组,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
行动中,大家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工作人员手持铁铲,戴上口罩,短短二十分钟的时间,就将熊某的尸体从棺材中取出装在袋子里,抬上遗体接运车,直奔砚山县殡仪馆进行火化,这是砚山县对殡葬改革动“真格”的具体体现,也是全县“开棺取尸火化”的首例。
目前,砚山县已经完成了10个乡镇级的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下一步,将按照积极、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原则,科学精准的划分火葬区,依法推行遗体火化、骨灰公墓内集中安葬,力争到2020年前,全县乡镇、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全覆盖,全县火化区的火化率达100%,骨灰或遗体100%入公墓集中安葬,节地生态安葬率达35%以上。
(砚山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黄龙菊 邓维友)
编辑:侯佑琴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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