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近日,富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扬富宁县第二批“新时代乡贤”的通知》,县文明委决定授予隆朝富等16人为富宁县第二批“新时代乡贤”荣誉称号。
详情如下
富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表扬富宁县第二批“新时代乡贤”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富单位: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新时代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价值引领、文化传承、促进发展等示范作用,推动全县乡风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县文明委决定授予隆朝富等16人为富宁县第二批“新时代乡贤”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扬的新时代乡贤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乡村发展注入活力,为乡风文明树立榜样。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绿美建设和乡风文明提升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讲好新乡贤故事、宣传新乡贤,弘扬新时代乡贤文化,在全县形成学习新乡贤、崇尚新乡贤、争当新乡贤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要向新时代乡贤学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为推进乡村振兴和乡风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富宁县第二批“新时代乡贤”名单
富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来源:富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编辑:周秋 排版:冯鹤 责编:郭韦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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