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仪式
文网讯 近日,富宁县在县民族中学举行最高检离休干部杨咸艺老人对新华镇格当村委会初高中阶段贫困学生捐资助学仪式。
“我是生在旧社会农村的穷孩子,是党哺育培养我成长为一名共产党员。现已年迈多病,住在养老院,无力为党做点什么,深感不安。我积攒了一点离休生活费,有10万元,作为特殊党费交给党组织,恳请转交最贫困的农村或山区,算作我在脱贫致富战斗中的一点小小的支持,也作为对党的十九大的献礼。别无他求,请代为保密,不要对外宣传。我很想活到2021年,看看我们国家实现第一个100年奋斗目标时的强盛景象。”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杨咸艺老人说。今年10月份,杨咸艺委托大女儿将10万元捐款汇到了云南省富宁县党委的扶贫账号,用于扶贫事业。
据了解,杨咸艺出生于1932年2月,曾任最高检监所检察厅(现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厅)处长,1992年4月离休。杨咸艺已患肝癌两年,老伴也有腿疾,行动不便。目前两人住养老院,每月需支付1万多元。杨咸艺共育有两个女儿,均已成家并退休,家庭经济状况一般,但都支持父亲捐款助贫。这次捐赠,是最高检对富宁县教育精准扶贫的公益行动,将激励着富宁县干部群众和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边疆教育事业,传递了精准扶贫正能量。杨咸艺捐赠的10万元,用于资助富宁县新华镇格当村委会在读大学生和初高中学生,共计76名学生。
(冉光正 黄明)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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