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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砚山县出台指导意见破除陋习树立文明乡风

    发布时间:2017-05-27 11:46:21   来源:文山新闻网砚山县  

    文网讯  今年以来,砚山县坚持把移风易俗纳入文明乡村建设重要内容,制定了《关于破除农村婚丧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的指导意见》,提倡勤俭节约、向上向善的新风尚,引导群众不断转变观念破除陋习树立文明乡风。

    《意见》要求,全县各乡(镇)、管理区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操办红白事参照标准。各村(居)小组建立由现任村(居)小组干部和本村(居)小组德高望重、甘于奉献、有影响力的党员、群众组成的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廉办、小事不办”等文明风俗。在清明节期间,引导群众不烧纸钱,改用献花等环保低碳安全的祭祀方式。在春节期间,提醒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爱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意见》要求,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带头参与移风易俗,带头倡树文明新风,争做移风易俗工作的推动者和带头者。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格按照规定,事先报告备案办事地点、邀请人员、桌数和每桌标准等情况。纪委、宣传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党员干部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现象“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切实将移风易俗逐步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农村婚丧事宜办理村规民约或社区公约参考条款还要求:在婚庆事宜办理方面,严格控制席桌数量及标准,单方办理不超过40桌,双方合办不超过70桌,在家中自办宴席的,每桌不超过200元(含烟酒),在饭店办理宴席的,每桌不超过350元(含烟酒);在丧葬事宜办理方面,治丧时间不超过7天,提倡丧事简办,不得大操大办,席桌数量不超过50桌,在家中自办宴席的每桌不超过200元(含烟酒),在饭店办理宴席的,每桌不超过350元(含烟酒),头七、七七、百天、周年、三年、立碑等祭奠活动提倡不办。

    《意见》还要求,全县将移风易俗倡议书发放到每家每户,在主要路口张贴宣传标语、刷写墙体标语,开设道德讲堂宣讲移风易俗等,推动移风易俗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出“反对陈规陋习,提倡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提倡节俭之风”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建设美丽砚山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提供丰润的道德滋养。

    (杨朝仙)

    (编辑:熊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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