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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关县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并征集作品

    发布时间:2017-05-24 13:18:45   来源:文山新闻网马关县  

    文网讯 近日,马关县在县级媒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向不文明行为出击。

     

    征集规则如下:

    鼓励马关市民和在马关工作、生活、学习、旅游的人员,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拍摄发生在马关县内的不文明行为。主要包括: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公共交通不文明行为;公共经营不文明行为;旅游不文明行为;网络不文明行为;餐桌不文明行为;社区不文明行为;其他不文明行为;

    反映不文明行为的图片或视频作品,必须真实、客观。图片或视频作品能够全面、清晰地反映不文明行为全貌,作品可以是单张照片,也可以是组图或视频(视频长度控制在3分钟左右)。请真实拍摄,拒绝假拍、PS处理或网上下载等虚假行为;若发现造假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拍摄人对其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拍摄的图片或视频作品须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车牌号码(如涉及车辆)、反映的不文明行为情况,拍摄者的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工作人员对拍摄人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曝光不文明行为是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纠正公共陋习的一种手段,应尽量体现善意提醒,不暴露他人隐私。

    所有征集到的反映不文明行为的图片或视频作品,经严格审核后,在马关新闻网、马关广播电视台、《马关潮》等县级媒体及其微信公众号开设的“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依法依规进行社会监督匿名曝光。

     

    投稿须知:

    凡是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已同意主办单位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及其他公共平台使用作品。经查证属实的稿件一经采用即支付相应稿酬,其中:图片类为30元/组,视频类为50元/条;主办单位进行统计汇总后,按期兑现稿酬。

    同一不文明行为以最先认定的有效投稿为准,不受理重复投稿;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调查取证的,不纳入奖励范围;被曝光行为涉及到违法的,将同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县级媒体设立新闻热线,接受社会各界对不文明行为的举报,反映不文明行为的图片或视频作品,可传电子邮箱也可直接送达。

     

    (杨凤金)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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